在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紧凑的外访行程中,常常有与当地青少年互动的环节。即便在国内繁忙的日常工作中,习近平也多有与外国中小学生的尺素往来。
在这些互动中,“人民友好的传承者”“东西文明互鉴的促进者”是习近平对各国青少年的深切期待,他与这些“未来”的对话,既有青春的关键词,也有放眼世界的未来。
——友谊的未来
在美国犹他州卡斯卡德小学生沃娜亚的眼中,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是个“很酷”的爷爷。
卡斯卡德小学是犹他州最早开展中文沉浸式项目的学校之一。2020年春节前夕,50名四年级小学生用中文给习近平写就新春贺卡寄往中国。
很快,他们便收到了回信。“习爷爷说我们可以做友谊小使者,可以帮助中国和美国做更好的朋友!”
众所周知,习近平是个“球迷”。2014年对德首次国事访问,在柏林奥林匹亚体育场的草坪上,他与共同训练的中德两国少年足球队员对话:希望你们这一代出现球星!2017年7月,在同一个体育场,他鼓励参加中德青少年足球友谊赛的小球员“成为好朋友、好伙伴”。
在双方共同努力下,中德足球合作近年不断深入,在结出硕果的同时,也成为传播文化和友谊、促进民心相通的桥梁。
在比利时大熊猫园给孩子们送毛绒玩具,在巴布亚新几内亚同合唱团学生聊他小时候唱过的中国歌曲,在冰场中圈为中俄青少年冰球友谊赛开球……这些融元首外交与民间外交为一体的温情瞬间,让友谊的种子厚植,“人民友好的传承者”“东西文明互鉴的促进者”正在成长。
——人类的未来
天下大同、协和万邦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对人类社会的美好憧憬。习近平在2022年夏天与马耳他圣玛格丽特中学“中国角”师生的通信中说,“我们生活的世界历史和现实交织、希望和挑战并存,人类命运休戚与共,唯有守望相助、合作共赢才能让人类共享发展成果。”
为破解全球发展难题、应对国际安全挑战,习近平先后提出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倡议、全球发展倡议、全球安全倡议,中国正在以实际行动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。与此同时,习近平也用他的方式帮助世界各国青少年更好地理解这些宏大命题。
“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”“欢迎你们有机会来到中国,参观世界上最大的风电站和太阳能电站、面积最广阔的人工林和风光秀丽的国家公园”。2022年4月,在复信英国弗朗西斯·霍兰德学校小学生时,习近平同这些关注气候变化的“绿色小使者”分享中国的环保故事。
——阳光的未来
孩子是世界的未来,需要小心呵护,让他们沐浴在幸福安宁的阳光里。
2019年5月15日,习近平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说,“亚洲一些民众特别是妇女儿童正忍受着贫困、饥饿、疾病的折磨,这样的局面必须改变”。
在此前不久,他刚给老挝中老友好农冰村小学全体师生回信。“从你们的来信中得知,‘一带一路’建设给你们的学校和家乡、学习和生活带来了许多积极变化。实现沿线国家共同发展,让民众过上好日子是我提出‘一带一路’倡议的初心。”
“欢迎你们早日乘上中老铁路列车来到北京”,是这封信的结语。2021年12月3日,连接昆明和万象的中老铁路全线开通运营,农冰村小学的学生也坐上了从万象始发的“澜沧号”动车组列车。
中华文化素来秉承“人不独亲其亲,不独子其子。”在联合国的讲台,习近平多次呼吁让全世界的儿童都能沐浴在幸福安宁的阳光里。
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叠加全球疫情,世界并不太平。“此时此刻,世界上很多孩子正生活在战乱的惊恐之中。我们必须作出努力,让战争远离人类,让全世界的孩子们都在和平的阳光下幸福成长。”习近平2014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,至今依然在回响,人类比以往更需要携手前行,共克时艰。
若行而不辍,则未来可期。(完)(图片素材来源:新华社、中新社、中新网)
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******
近日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发布。《意见》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,并就强化审判职能,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,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,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。
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,对于防病治病、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。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,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、司法解纷选择不足,案件类型集中、保护覆盖不全,审理周期较长、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。《意见》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,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,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,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,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,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。
《意见》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: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,《意见》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,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、智能制造关键技术、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,实现“能判、愿判、敢判”,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,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。
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,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。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,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,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“商业秘密”保护外,多了一道“专利保护”的选择,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“强心针”。同时,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,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,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。
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。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,《意见》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,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、有序竞争的秩序,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、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,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。
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,《意见》出台后,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:首先,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,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。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,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,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,是属于个人的,需要精准识别。可以说,区分“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”和“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”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。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,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,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,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。
其次,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、技术性。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,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。对司法部门而言,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,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。
再次,应当完善配套制度。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,对中医药而言,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,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。如建立商标、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、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、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,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,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。
最后,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。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,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。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,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,进行专利布局,实现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标准逐步产业化,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,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。
(作者:邓 勇,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、教授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